关于法律的名言古语(古代对法律的经典语录)

2023-01-28 11:48:43

一、古代对法律的经典语录

1、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欧阳修《纵恶论》

3、10法者,天下之仪也。——《管子·禁藏》

4、至今很庆幸自己学的那两个专业,给我带来的影响:新闻——自由求真唯实、法学——理性公平思辨。尽管本书中很多制度和理念并不适应天朝的法系,但仍然很适合普及“法律、法治、司法”等法学理念,不需要太多的法学基础就可以阅读。

5、在陈世美的授意下,秦香莲被发配边疆,半途中官差奉命杀她,幸为展昭所救。展昭至陈世美家乡寻得人证祺家夫妇,半途上祺大娘死于杀手刀下,包拯找得人证物证,欲定驸马之罪,公主与太后皆赶至阻挡,但包拯终将陈世美送上龙头铡。

6、在你的课堂,还有更多的经典语录吗?可以在本文留言……

7、1不为重宝轻号令,不为亲戚后社稷,不为爱民枉法律,不为爵禄分威权。《管子·法法》

8、用赏贵信,用刑贵正。——《鬼谷子·符言》

9、如平直必以准绳。——《吕氏春秋·分职》

10、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11、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12、省刑之要在禁文巧。——《管子·牧民》

13、《宪法学讲义》(第三版)经典语录40句/段

14、何时拥马横戈去,聊为君王护北平。

15、为什么要免农业税?是因为那么点税款还比不上征收的成本。

16、1法出于仪,威于义。——苏轼《王振大理少卿》

17、第宪法,既应是镇国之法宝,又应是人民之甲胄。“镇国之法宝”是为公权力所谋,“人民之甲胄”是为人民所用。两者都是宪法的重要功能,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完全不可偏废。

18、有鉴于此,我今天想说:同学们,在你们学了宪法学之后,如果今后什么都可以忘记的话,那么以下几点请千万不要忘记——

19、本科时谈恋爱,是先占;研究生再谈恋爱,就是发现埋藏物了。

20、弗兰茨·卡夫卡,奥地利小说家,西方现代派文学大师。《审判》是卡夫卡最为著名的长篇代表作,书写了西方现代国家机器的残酷和腐朽,以及普通人生存之中无处逃避的荒诞与恐惧,被称为“后世无法逾越,必读不可的小说经典。”

二、关于法律的名言古语

1、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托马斯阿奎那

2、(董事忠实义务)董事忠实义务是指董事在执行公司业务时所承担的以公司利益作为自已行为和行动的最高准则,不得追求自己和他人利益的义务。对于董事忠实义务之理论基础,两大法系国家的公司法均作出了规定。在英美公司法中,董事忠实义务源于董事的代理人和受信托人的地位,这是由英美判例法确认的。在大陆法系国家,董事之忠实义务源于董事之受任人地位.。

3、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的。——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4、省刑之要在禁文巧。《管子·牧民》

5、1法者,公天下持平之器。——完颜雍(金世宗)

6、就业协议书是个中国特色,什么都不是,狗皮膏药。学校没有任何责任,如果有一点责任,学校怎么敢盖章?

7、从这个意义而言,如果你这个人的性格注定具有批判性,你就未必要去搞法律;如果你的批判性很强,那么你未必要去当法官,否则,那就是误入歧途。万一你真的不幸被录取到了法学院的法律专业,那又该怎么办呢?只有一个办法:请跟我来,做学者去。因为那样就会多一条路,就是“学术批判”。

8、1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苏辙

9、我们应该在世界上推销自己的国家,不要把自己的国家诠释成是根本无法和对方比较的古怪的国家,从而遭到无谓的排斥。

10、宪法一词是从拉丁文翻译过来的,本源于costituio,其原意是“组织”、“确立”的意思。日本人借用为CMHistitution的意译,我国近现代也沿用了“宪法”这个名称。近代意义上的宪法,不仅是法的表现形式,而且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的地位,是“法律的法律”。我国古籍中也有“宪法”一词,如《尚书》中有“监于先王成宪”,《国语•晋语九》中有“赏善罚奸,国之宪法也”,《旧唐书》中有“永垂宪则,贻范后昆”等,不过这些指的是典章制度和法令的公布,是法的一种表现形式,并且主要是指刑法而言,而不是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最高的法律。。

11、封面选择了笔者的《宪法学讲义》(第二版)选录:涛声依旧,江苏盐城人,祖籍江苏苏州

12、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克

13、法学老师们的经典语录,

14、司法部:B证回来了!《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发布,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5、在展开的过程中,旁征博引,层层深入,紧紧围绕着中国的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清晰地展现了标题格言的基本含义、内在根据、具体内容以及适用中的问题。辑录刑法格言而加以解释,非博古通今者不可为,非博览众家之长者不可为,非学术造诣深厚者不可为。故此项工作唯有杰出的法学家方可胜任。

16、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罗伯斯庇尔

17、经济水平越高,劳动法越完善。所以劳动法是个“富贵”学科——跟糖尿病一样。

18、话说阿玛这位宪法学家,他出差时就经常随身携带一本美国宪法典。我有时跟他也差不多,出差时也带着一本中国宪法典,当然,有时也放在枕头旁边,晚上睡不着觉的时候,就拿起来翻一翻,这样就睡着了。这是由于,我们宪法的条文毕竟没有附着故事,附着具体生动的判例。

19、(就业协议)就业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又叫三方协议。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20、经常有车往返于法大两个校区之间,不为别的,就为了送公章。

三、古代法律名言名句

1、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富勒

2、人能胜乎天者,法也。……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刘禹锡《天论》

3、夫立法之大要,必令善人劝其德而乐其政,邪人痛其祸而悔其行。——王符《潜夫论·断讼》

4、不知怎么流行起“法律人”这个词了。按这种说法,学植物的,该叫“植物人”了?

5、1当事而立法,因时而制礼。《商君书·更法》

6、立宪利于国,利于君,利于民。清·郑观应

7、非婚生子女,是有错的结合,无错的结果。

8、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韩非子·解老》

9、当时拿破仑也想和约瑟芬离婚,就重新修订法国民法典允许离婚。结果有三分之一的法国人离婚了。

10、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罗伯斯庇尔

11、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

12、执法如山,守身如玉。——金缨《格言联壁·从政》

13、视时而立仪。《管子·国难》

14、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托·伍·威尔逊

15、先王以明罚敕法。——《易传·象传·噬嗑》

16、颔须白尽愈落寞,始读法律亲笞榜。

17、诛不避贵,赏不遗贱。举事不私,听狱不阿。——《晏子春秋·内篇》

18、小法带来5本法学经典书籍,挑两本安静的读起来,让我们的法学思维更强大~

19、回复(刑法干货1)获取刑法中“易错、易混”知识点整理

20、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韩非子·饰邪》

四、关于法律的名言经典语录

1、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2、语录的选取仅仅基于笔者的主观意识,若您喜欢的语录未被收录,敬请原谅!

3、他在担任国民参政员时,曾经两次上书弹劾行政院长孔祥熙,上层虽不予理睬,但后来还是让他抓住了孔祥熙贪污的劣迹,在国民参政大会上炮轰孔祥熙。蒋介石为保护孔祥熙,亲自出面宴请傅斯年,想为孔祥熙说情。二人有这样一段著名的对话。

4、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吕氏春秋·慎大览·察今》

5、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爱。——英国

6、国因法律而昌,法律因人而贵。――日莲

7、此老师讲课最大的特色就是跑题,可以从犯罪构成一直跑到人类反祖现象,最大的优点是还能再跑回来....不过有次失手,跑完了题要回来了,说:“言归正传。”(沉默了一秒钟)“正传到哪了?”

8、荣耀所禁止的法律却往往应允。——威·索林

9、人的一生,总有那么一本书长久地影响你,《宪法学讲义》就是这样一本书,或许像马伯里诉麦迪逊案那样充满机缘,我遇到了宪讲,然后被它深深打动,我们的故事还在继续,那些问题还在被思考,我们的使命还在继续。仅以此文作为纪念与《宪法学讲义》五周年的开端。

10、石以砥焉,化钝为利;法以砥焉,化愚为智。——刘禹锡《砥石赋》

11、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三国演义》

12、诛恶不避亲爱,举善不避仇仇。——《汉书》

13、法律与社会有着密不可分的依存关系,它维护了当时社会的制度、道德和伦理等价值观念,也反映了一定时期的社会结构。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家族主义和阶级概念上,这二者也是中国古代法律所要维护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的支柱。

14、天下有定理而无定法。——王夫之(明末清初)

15、如需要综合性法律书单(包括法律文学、法律历史、法律社会等书单)推荐,请回复关键词“大学”查阅《法科生大学四年必读书单》

16、欺诈的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那么定婚的时候男方欺诈女方的,婚姻可撤销吗?当然不可以!古今中外,男人必须靠欺诈才能娶到老婆……

17、近世法律思维的开端之一。

18、王泽鉴教授、江平教授、李永军教授同台(附录音和文字版)

19、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孟子

20、后来发生了一个案件。有一名被告,男,26岁,跟一个16岁的女孩谈恋爱,两个人进入情人旅馆,做了那种“可爱的”事情。结果案发,警方介入,将男的逮捕,送上法庭,一审判决有罪,罚金5万日元。5万日元不是很多,大致相当于现在人民币三四千的样子。有人可能会说:“这么点钱,小菜一碟,我出,我不够就我爸出。”但要注意,在法治国家里,一旦被判有罪,哪怕只交1千块钱,案底留在那里,是终身的,且声誉将受到重大的影响。不像在我国,被关进去几年,在里面还自学法律,出来以后又是一条好汉。为此,那个日本男青年就不服,一级一级上诉,一直上诉到日本的最高裁判所。

五、法律的古句

1、欲着其罪于后世,在乎不没其实。——欧阳修《魏梁解》

2、在清朝之前的明朝,万历年间有一位自称钱塘散人的安遇时,留下了一本书叫《包公案百家公案》,那时的书里第26回《秦氏还魂配世美》就有了均州人陈世美中状元不认妻子儿女的故事,和豫剧《包青天》剧情的前半截极为相似。

3、美国同性恋的游行仅次于反越战的游行。

4、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5、1而正方圆;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以治国。——《管子·法法》

6、大家只要百度一下《包公案百家公案》,就能看到这本明朝的书。只是这部书里没写铡陈世美,是发配陈世美,包公戏曲受《三侠五义》影响改成铡陈世美。

7、法律不可能使本质上是道德的或纯洁的行为变为犯罪行为,正如它不能使犯罪行为又变成纯洁的行为一样。——雪莱

8、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毕达哥拉斯

9、以至详之法晓天下,使天下明知其所避。苏轼

10、避孕套是化工产品还是医疗器械?官司一直打到了最高法院。可见经营范围的限制多么没有必要。

11、“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刘邦。语出自汉代司马迁《史记》之《高祖本纪》篇。

12、王二麻子死了,同学上课回来说。啊?真的?老师把他弄死了?我有些怀疑。没错,今天隋老师说,出了一次车祸,你们知道死的人是谁吗?就是王二麻子……哦,张李王二麻子,是我们民法课上的三位主要演员,演绎着民法的无数案例。例一:张三与李四经常扮演对手如签订买卖借贷合同,王二麻子出演第三人,王二麻子有个比较值钱的动产,那就是白骆驼!白骆驼的作用一般是拿去给张三做抵押,最不幸的是隋老师主导的案例中动物无一例外的都会被雷劈死,而且还是在院子里晒太阳的时候(晴天霹雳),向可怜的动物们致敬……

13、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

14、此老师讲课最大的特色就是跑题,可以从犯罪构成一直跑到人类反祖现象,最大的优点是还能再跑回来…不过有次失手,跑完了题要回来了,说:“言归正传。”(沉默了一秒钟)“正传到哪了?”

15、生活得更加虔诚一点,幽静一点,多沉思默想,会让人心无旁骛;全副心思情感都投入到一件事情之中;所有的感情都朝一个方向奔流而去。整个人的所有思绪及精力都指向一个伟大目标,这样的人生才终归完整,与自身完全和谐统一

16、女朋友当时准备考司考,我就在边上看这本书。

17、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英国作家 哥尔德斯密斯

18、但我们也要看到,在现实中,许多国家政体的选择往往是由当时的政治情势决定的,而不取决于人们冷静的合理性判断。即使能让人们冷静地合理选择,一个国家究竟适合采用何种政体,也是一个极为具体的问题,必须放在这个国家当时具体的政治社会经济文化背景中去考量,绝不能抽象地一概而论。

19、法律要倾听民众的声音,但要超越民众的偏见。

20、法律是最杰出的智慧,代代相继,由经久不息的经验构成,经由光明与真理的检验,精致而优雅。法律格言即是法律文化遗产的精华,换言之,是最杰出智慧的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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